鬼告状
外祖父徐武功大人,在张秋治水的时候,有一个铁匠服完役回家乡。
经过岳王庙的时候,偏巧碰见了一个旧相识。
铁匠突然想起他已经死了,就可劲的骂他。(据民间传说,鬼最怕大声骂脏话!)
鬼也大怒,就跟铁匠搏斗,很长时间都分不开。突然徐武功的前锋就到了,铁匠想要状告这个鬼。
鬼拉着铁匠就藏到了河边。
铁匠想要把鬼拽出来,鬼就又加大力气抓住他,铁匠就挣脱不开,鬼还说:“我怎么敢去见徐相公呢?我先回避,等会可以见见三司的官儿。”
随后三司的官员就跟着到了。
铁匠就大叫,鬼也跟着他一起出来见他们。
三司的驻节看到他,铁匠只是两手虚抱说:“鬼在这里!”
鬼就发出声音说:“这个人欠了我六百三十文钱,今天必须还给我!”
有个刘佥事就问铁匠:“有这件事吗?”
铁匠回答:“有!”
刘就跟鬼说:“铁匠既然欠你钱,我就替你追还,可以先放了他!”
鬼就听了他的话。
刘又嘱咐铁匠,:“铁匠回去多烧点纸元宝还给鬼!”
现在那个人已经平安了。
【原文】外大父徐武功公,治水张秋时,有一铁匠役罢而归。
过岳王庙,侧逢一故识。匠悟其死,唾骂之。鬼大怒,与之相扑,久不觧。忽公前驱至,匠欲告鬼。鬼挽之同匿河滨。
匠强拽出,鬼力持,牢不可脱,曰:“我何敢见徐相公?我且回避,但可见三司官耳。”巳而三司官随至。
匠乃大呼,鬼随与俱出。
三司驻节视之,匠以两手作势虚抱,曰:“鬼在此!”
鬼作声云:“此人负我钱六百三十文,今必还我!”
有刘佥事者问匠,曰:“有诸乎?”
匠曰:“有之!”
刘乃谓鬼,曰:“铁匠既负汝钱,吾汝追还汝,可急放之。”
鬼即听命,而刘复谕匠,匠回多焚镪以酬鬼,巳而平安。
《志怪录》 (明) 祝允明
经阁斗祟
苏州学堂有个叫尊经阁的地方,建成自宋代,一直都相传上面有东西作祟么很少有人上去过。
宣德有个无赖年轻人跟人打赌:“我夜里自己睡在阁楼上,到天亮如果没事,你们就给我赌金.”
众人就答应了。
这天傍晚,无赖子就自己上了尊经阁。
到了半夜就听见阁楼下面有开路的声音,暗地里看,是五个男的,衣冠楚楚。后面还有随充也都拿着灯笼火烛,引路让五人上楼。
无赖子立刻就爬到了梁上,看他们要干什么。
那五个人,就正襟危坐在屋子的中间。
随从的那些人立即就奉上了酒肉吃的,摆满了几案:有酒菜、干果,肉菜。
精致干净的酒器,都是金银做的,也摆满了桌子。
(一群妖魅)整到鸡叫时分,就准备散席,无赖子立刻就大声呼喊,来吓唬他们,一众妖祟就四散奔逃,全都不见!
那些饮酒的器具也是狼藉一片,没有时间收拾。
无赖子十分高兴,就把那些金银器具都收下了,走下楼来!
跟他打赌的人们都过来,找到了他,无赖子据实以告。
众人既惊讶有感叹,不久就有人说乐桥线铺钱氏在夜间丢了不少的金银酒器。
无赖子就跟众人说:“这可能是钱氏的东西吧?”
于是就拿着酒器去了钱家,钱老板看了看,就是自己家的。
钱家很富有而且很高兴,无赖子就都拿出来还给了他。
【原文】苏郡庠之尊经阁,建自宋代,甚弘,固相传阁上有祟,人罕得登。
宣德中有无赖子与人誓约:“夜独寝其上,及明无事,则众当出金畀bi我。”众从之。其夕,无赖独处于阁。
夜半闻阁下有呵导(指封建时代官员外出时,引路差役喝令行人让路。亦泛指为权势者开路)声,窥之,则五丈夫冠裳楚楚。
从者亦都二笼烛,前引登阁。
无赖急伏梁上,视其所。
五人者,危坐正面。从者即奉酒馔zhuàn 铺列案上:肴醑xu、果核、丰腆,精絜jié/xié饮器、皆黄白,错落满案。
鸡鸣将散,无赖因呼噪以惊之,诸祟一时奔逸,都无所见。
器物狼籍,案上不暇收拾。
无赖大喜过望,尽怀其器以下。
众方来,踪迹之,无赖以实告。
众方骇叹,俄传乐桥线铺钱氏宵间失去金银酒器若干。
无赖谓诸人,曰:“此岂钱氏物乎?”
持之诣钱,钱视之,果其家物也。
钱富而喜,悉举以归之。
《志怪录》 (明) 祝允明
人面膝疮
弘治元年春天,南京朝天宫有一个道士,刚刚弱冠之年,忽然就患上了膝痛。
脱了衣服看,皮肉皱巴巴的,但是不是疼的特别厉害。
可是到了夜里,痛楚又加倍了,再看,竟然已经长成了人面大小的疮,而且眼耳口鼻五官俱全,(道士)又是害怕又是发愁。
他碰到人就让他们看,虽然治疗了,但是每次让人看,一定是痛入骨髓,人不看,就不疼了。
道士白天穿衣行动饮食都没什么痛苦,一道夜里就剧痛无比,没有人看也疼的。忽然就看见一个二三尺高的小人站在他面前,跟他说:“你认识我吗?”
道士:“不认识!”
小人:“你不记得了,在宋朝统治的时候,我是你的部下,我没有犯罪,你却因为私怨将我杀了!而且连我家一十七口都杀了!这是多大的冤屈啊?我已经找了你三百多年了,今天得幸遇见你,让我怎么放过你?”
道士就死了。
【原文】弘治元年春,南京朝天宫一道士,年甫弱冠,忽患膝痛。
视之皮肉皱缩,然痛不甚极。
至夜则痛加倍,视之,乃人面疮也,耳目口鼻靡不具足,愁骇之极。
遇人辄与观之,冀得所治,然每有人观,必痛入骨髓。
人不观,则复不痛。
其昼间披衣行动饮食畧无苦,至夜便剧,虽无观者亦痛。
忽见二三尺许长一人立其前,与之言,曰:“汝识我乎?”
道士曰:“不识也:”
曰:“汝岂不记,在宋都统制乎,我则汝所部也,我无罪汝以私憾杀我!且并我一家十七口皆毙!此何等冤也?今觅汝凡三百年矣!幸而遇汝,我岂能舍汝哉?”道士遂卒。
《志怪录》 (明) 祝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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